新竹市政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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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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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除,請記得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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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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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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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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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遇有焚燬、坍塌或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,在未重建完成期間內,請向新竹市稅務局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。該局說明,為加強便民服務,除對於民眾遭逢重大災害致房屋焚燬、坍塌案件,可藉由新聞報導即時派員勘查主動辦理減免房屋稅外,至於拆除改建房屋,稅務局未必知道訊息,該局特別提醒民眾,房屋如已全部拆除新建,仍應即時申報經稅務局查實後,在未重建完成期間內,可停止課徵房屋稅,另外部分拆除因面積減少也可重新核算課稅面積,以免多繳稅款!如需進一步瞭解房屋稅相關法令,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356969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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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政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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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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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變更為住家用可節稅!請儘快於當月15日前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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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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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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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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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稅務局表示,該局最常發現房屋出租供他人營業使用後,因營利事業己停業或擅自歇業他遷不明,承租營業事業未依法申請停、歇業或註銷營業登記,屋主又未依規定向稅務局申請改課,該房屋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,以致多繳冤枉的稅款。 該局說明,房屋變更使用按月以適當稅率比例計課房屋稅,目前稅率為營業用3%,住家用1.2%,非住家非營用2%。房屋稅係按使用情形採差別稅率課徵,如果您擁有的房屋已變更為住家用,稅務局教您「小動作大省錢」的節稅絕招,那就是儘快於當月15日前向該局申請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因房屋變更使用申請日期在當月份16日以後者,當月份仍按原稅率課徵,在當月15日以前申請者,當月份即按變更後稅率改課。為維護自身權益,該局再次呼籲房屋如有變更使用情形,請立即向稅務局申請改課。如需進一步瞭解房屋稅相關法令,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356969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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